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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执行准则(试行)
发布者:dqsycn 发布时间:2017-05-0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本实验室以地球内部组构的多尺度成像为核心科学问题,面向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的近地表、支撑人类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键带、及控制地球内部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场所—地壳和上地幔,以地震学、地球电磁学、重力学、大地测量学、微波遥感、实验地球物理及地球动力学等为主要理论知识基础,阐释地球物质在不同时空尺度上的动力学行为,为人类认识地球、合理开发和利用地球资源、及减轻地质灾害服务,促进人类与地球和谐发展。

第一条 为推动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发挥省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作用,吸引国内外人才到实验室来工作或利用实验室的条件开展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中国地质大学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

第二条 实验室为了鼓励年轻人才脱颖而出,优先资助35岁以下的青年骨干老师。

第三条 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在我单位网站省重点实验室公共管理平台与实验室网站上发布。

第四条 开放基金从重点实验室运行费预算中支出,部分用于资助开放课题研究,专款专用。


第二章     课题的管理

第四条 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负责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第五条 实验室每年度对开放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举行开放基金结题汇报会。项目负责人应于两年度结束时提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对不报送结题报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第六条 基金项目完成后,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评定为优秀的课题,适当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后续相关课题的申请。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开放基金结题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专著首页;

(3)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复印件;

(4)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第三章     课题成果管理及评价 

第七条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等研究成果由实验室、研究者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共享,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为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即:

1 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 430074

1 Hubei Subsurface Multi-scale Imaging Key Laboratory, School of Geophysics and Geomat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China

如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有明确的第一单位,可以以1,2的形式标注实验室名称。

第八条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结题要求:以地球内部多尺度成像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名义在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即我校划分T3及以上);或在地球物理学报、石油地球物理勘探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我校为单位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2项以上,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1次。

 

第四章     总则 

第九项目经费开支的范围

(1)开放基金资助研究项目预算费,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辅助人员费、资料费等);

(2)本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将由两部分组成,结题前按50%开支,剩余部分结题考核合格后给予继续拨款。

第十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

(1)项目经费按年度划拨入实验室开放基金专有帐户,项目经费的使用由申请人负责

(2)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经费按年度使用,当年经费没有使用完将由本实验室收回上交学校;

(3)对于中期终止的研究项目,实验室将终止经费资助。